海安就业网讯:记者从江苏省医保局了解到
今年江苏将继续提高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水平
巩固完善居民医保待遇
全省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
新增 30 元
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10 元
此外
同步提高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40元

省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省将充分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功能,
巩固稳定住院待遇保障水平,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比例稳定在70%左右。
持续深化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和健康管理专项行动,按要求落实并开展专项行动示范城市活动,确保2021年10月底前,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化管理的“两病”用药患者全部享受待遇。
落实国家谈判药“双通道”管理机制,参保人员使用单独支付药品,居民医保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60%,并做好与现行待遇政策的衔接。
▍来源:南通日报
▍本文由海安招聘网 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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