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免去张元春海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的决定(2021年9月25日海安市第十六届 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会议通过) 海安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定:免去张元春海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并报海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来源:微海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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