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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告知书

来源:海安人才网 时间:2021-10-23 作者:海安人才网 浏览量:

缴费对象




1.具有本市户籍且不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内的所有居民,包括在本市各类学校(含幼儿园、托儿所)就读的在校学生(不受户籍限制)。


2.持我市居住证或暂住证居民,在外地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意愿参加我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可凭居住证满三个月的暂住证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集中缴费期




2021年9月1日至12月20日其中在市区各类学校(含幼儿园、托儿所)就读的在册学生缴费期限为9月1日至12月20日,其他居民为11月1日至12月20日





缴费标准




1.全市成年居民、老年居民个人缴纳530元(含照护保险30元)、财政补助940元(含照护保险40元)。


2.全市中小学在校学生(非大中专院校和中职教育学生)、在托幼儿及其他18周岁以下不在校的未成年人,个人缴纳530元(含照护保险30元)、财政补助940元(含照护保险40元)。


3.全市大中专院校(含中职教育)学生,个人缴纳330元(含照护保险30元)、财政补贴1140元(含照护保险40元)。





待遇享受期




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享受的待遇




正常参保缴费后,可以按政策享受以下医疗保障待遇:

1.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2.享受“两病”(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

3.享受门诊特殊疾病医疗待遇;

4.享受国家谈判药“双通道”管理及单独支付药品医疗待遇;

5.享受住院基本医疗保障待遇;

6.享受大病保险医疗待遇;

7.医疗救助人员可享受医疗救助待遇






参保资助范围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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