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
9日发布通告提醒
本月15日起
将停办居民养老保险相关业务
至12月6日恢复
关于江苏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南通地区切换上线的通告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安排,我市将于2021年12月6日开始启用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子系统。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各县(市、区)人社、税务,各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各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 原则上从2021年11月15日起至2021年12月5日止(各统筹地区可根据实际业务需要调整起始时间),停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信息变更、补缴、资格认证、待遇恢复、待遇核定、关系转移、关系注销、征缴等业务,2021年12月6日恢复办理。 系统切换期间,各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窗口安排专人负责引导、宣传、服务,采取先收取材料的方式,待省一体化信息平台上线后集中补办理。 上线后,城乡居民可通过“江苏政务服务”APP、“江苏智慧人社”APP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 因一体化信息平台上线,涉及人社、税务等多部门,以及线上线下多种服务渠道,切换期间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衷心感谢您对社会保障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帮助。如有疑问请联系以下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