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工作需要,海安市公安局委托海安市保安服务集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派遣到海安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从事辅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海安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5名。
此次招录警务辅助人员,待遇从优,并按有关政策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聘任合同期为一年,合同期满后若工作需要可续签劳动合同和派遣协议。
1、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择优录用的原则;
3、部队退伍军人和有相关从业经历者优先录用的原则。
1、男性,25-35周岁(1986年1月1日后出生),身高170CM以上,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无色盲,无口吃,无纹身,五官端正,无不良嗜好。
2、电脑操作熟练,使用输入法打字速度40字/分钟以上,准确率90%以上。
3、遵纪守法,服从指挥,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4、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无正在服刑人员。
5、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履职记录。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服从工作分配,有团队协作精神和良好沟通能力,工作认真负责。
(一)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4日至12月10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
(二)报名地点:海安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隆安路288号)
报名电话:88969411,88969466
(三)报名须知
1.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提供下列证件和材料的复印件并交验原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相关资料;
2.报考人员必须本人到现场报名,不得委托他人代为报名。
(四)资格审查
对前来报名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工作小组根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初审合格后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标准执行。
(五)面试
面试着重考核语言表达、行为举止、应变能力等内容。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政审、录用审批
对经体检、政审合格拟录用人员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录用人员实行为期2个月的试用期,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期满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报考者须如实提供有关证件,真实、准确、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弄虚作假者,查实后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招考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徇私舞弊。如有违纪违规,即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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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安公安微警务
▍本文由海安招聘网 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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