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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今起全市全面启用

来源:海安人才网 时间:2022-04-06 作者:海安人才网 浏览量:

关于全面启用“货车电子通行证”的公告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货运保畅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我市自2022年4月5日8时起,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启用“货车电子通行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我市已自2022年4月4日8时起,对境内高速出口开设客车、货车、客货混用以及保供通行证专用通道(详见2022年4月3日南通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交通口岸防控组《关于设置高速公路专用出口的通告》,相关车辆仅可从对应出口通过。请广大货车驾乘人员提前做好出行规划,根据目的地乡镇从辖区对应出口下高速,服从现场指挥,实现有序通行。


2.南通本地货主(收货人或托运人,下同)应当在货车入通前,通过“好通码”微信小程序填报申领“货车电子通行证”,由货主属地乡镇(街道)审核。货车驾乘人员通过交通卡口时出示“货车电子通行证”接受查验,由属地乡镇(街道)接送点负责人验讫实际行程,实行闭环管理。


3.经交通卡口执勤人员完成对货车驾乘人员行程卡、健康码、核酸报告、“货车电子通行证”查验,驾乘人员接受抗原和核酸双采双检并取得抗原阴性结果后,接送人员将货车接引伴行至目的地。


4.货车应当在来通24小时内完成货物装卸并离通,逾期按规定纳入社区管控。乡镇(街道)应当安排人员在“货车电子通行证”注明的时限内将货车接引伴行至指定的交通卡口,经接送点负责人确认后驶离南通。


5.货主及驾乘人员拒不配合防疫工作及瞒报、谎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咨询服务电话:12328


南通市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交通口岸防控组

2022年4月4日

来源:南通发布

▍本文由海安招聘网 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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