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江苏省不动产登记条例》
已正式通过并向社会公布
将于5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明确,江苏省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它的施行,将给海安人带来哪些影响?
不动产登记
登记啥?
《条例》所称的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
包括: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预告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和查封登记等。
其中,列明了不同类型的不动产权利,依照国家和条例规定办理登记,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

常规类型不动产登记
5个工作日内办结
海安人才网提醒你《条例》要求常规类型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查封登记、异议登记应当即时办结。
四级登记信息
将实时共享
《条例》规定,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将不动产登记信息纳入全国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确保国家、省、市、县四级登记信息的实时共享。

拒不办理首次登记
最高可罚50万元
《条例》第一百零七条还规定,若房地产开发商未按期申请房屋所有权不动产首次登记,且逾期拒不办理,将处以十万元至五十万元的罚款。
该《条例》的推出为居民购买商品房后能够及时拿到不动产权证提供了法律保障。
“不见面”“不跑腿”
轻松办理不动产登记
《条例》规定,办理不动产登记时,申请人除了去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服务场所外,还可以选择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网络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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